8月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办法》)正式实施,将进一步便利澳门医疗人员跨境执业,拓宽澳门居民就业空间。
新规实施首日上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收到4名澳门医疗人员申请执业注册。
据了解,4名澳门医疗人员率先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卫生健康处提交执业注册申请,其中2名亲自前往窗口办理,2名委托其所在医疗机构代表前往窗口递交材料,执业类别涵盖医生和中医生。
“注册申请材料受理过程非常方便快捷,而且所需材料也较以往简化不少。”首日递交执业注册申请材料的澳仕医疗中心中医梁伟衡表示,两地日趋便利的交通环境创造了兼顾两地行医的条件,同时新法规有效衔接了澳门法律法规,便利澳门15类医疗人员在横琴执业,提供了与内地医疗人员交流学习的机会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受聘医疗人员代办执业注册申请的横琴臻林医疗服务有限公司行政主管杜志权表示,横琴臻林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引进澳门特色的医疗服务,也为澳门医疗人员提供多个岗位,包括中医生、外科医生、护士等。
“近期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横琴医院成功入选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名单,将为澳门医疗人员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和发展机遇。”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副局长冯方丹表示,法规自5月发布以来,受到琴澳医疗业界的高度关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通过不同渠道收到澳门医疗人员及琴澳医疗机构的咨询,未来民生事务局将持续做好宣传推广,并关注法规实施情况及成效,密切留意医疗机构、医疗人员新问题、新诉求,及时回应解决。
《执业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澳门15类医疗人员在澳门从事相关执业活动满2年后,经注册并取得执业证书,便可在合作区范围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根据《注册办法》,申请人到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卫生健康处办事窗口递交执业注册申请材料后,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可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获发《澳门医疗人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证书》,并可在合作区提供与其澳门资格认可证书相符的医疗服务。
下一步,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积极做好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执业的服务保障,根据澳门医疗人员、琴澳两地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依托琴澳医疗卫生培训基地,更好地为澳门医疗人员融入合作区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成长平台,进一步拓展其执业空间,助力琴澳医疗事业的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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