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养老保障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覆盖面的广泛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养老保障水平。
《金融时报》记者梳理中国银保信披露的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发现,截至6月30日,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已从最初的6家公司共7款产品扩容至27家公司共137款产品。其中,22家公司的50款产品在售。
在我国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货架”变得越来越丰富的同时,业内人士也指出,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仍需加大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从“卖产品”向“提供账户解决方案”转变,发挥保险产品长期积累、收益稳定的优势,并配套养老、护理等服务,解决好养老资金与养老资源两大难题。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增至137款
2022年11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原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至此,我国由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
同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险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基本要求、产品形态、规范管理、监督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监管部门随后公布了首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有6家保险公司的7款产品入围。经过一年多的不断扩容,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已增至27家公司共137款产品。目前,22家公司的50款产品在售。经营主体涉及大型寿险公司、专业养老险公司、银行系险企,还有多家外资寿险公司。
从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种类来看,不仅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还涵盖了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其中,年金产品占比较高,约为总数的七成。对于参加人而言,年金产品可终身领取,有多种交费期间和多种起始领取时间可选,且领取频次可为月领或者年领;在具有保障属性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分红。
在近期举办的2024陆家嘴论坛上,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表示:“将推动加快补齐第三支柱短板,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养老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结算利率下降
在不同类型的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中,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自2021年6月起在浙江省和重庆市开始试点,有6家寿险公司参与首批试点。2023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由试点业务转为常态化业务。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资金长期锁定、专门用于个人养老保障的保险产品,具有投保简便、缴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根据产品设计,专属商业养老保险采取“保底+浮动”的收益模式,有稳健型账户和进取型账户可供参与人选择。
记者注意到,目前在售的50款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中,有7款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公布了结算利率。数据显示,2023年,7款产品的稳健型账户结算利率最低为2.1%,仅高于保证利率0.1个百分点,最高为4%,平均结算利率为3.52%;进取型账户结算利率最低为3.5%,最高为4%,平均结算利率为3.84%。
对比2022年的数据,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稳健型账户结算利率均在4%至5%之间,最高达5%,最低为4%,平均结算利率为4.57%;进取型账户结算利率均超过4.5%,最低为4.6%,最高为5.15%,平均结算利率为4.96%。由此可见,无论是稳健型账户还是进取型账户,2023年的整体结算利率与2022年相比都有所下降,2022年5%的结算利率更是难以达到。
“结算利率下调是近两年的行业趋势。无论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还是两全保险、年金险,结算利率整体都在下调。”一位业内分析人士表示,2023年,受债券利率下行、权益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保险机构投资端收益出现下滑,进而传导到负债端,保险产品的结算利率有所下调。
今年年初,监管部门对部分保险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要求部分中小保险公司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上限不得高于3.3%,大型保险公司的结算利率不得高于3.1%。同时,分红险的分红水平要参照万能险执行。据了解,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结算利率在每年年初确定一次。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信息中心副主任、济安金信养老金研究中心主任闫化海在分析报告中指出,近几年,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在利率不断下行的大趋势下,叠加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过去三年,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年度结算利率是不断下降的。预计2024年专属养老保险产品的结算利率在3%左右或以下。
仍需实现扩面及提高长期收益
最新数据显示,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一年多的时间,吸引了超过6000万人参与。值得关注的是,在36城试点取得先行经验的基础上,人社部明确,将积极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
尽管市场巨大且关注度颇高,但个人养老金目前仍然存在“开户热、投资冷”“缴存意愿不高”等现象。多份养老金融相关调查显示,不知道个人养老金账户资金如何投资、担心风险、购买流程复杂、税收优惠力度不够等多个因素阻碍了个人养老金发展。除此以外,针对一些特定人群,如新市民、农村居民等,养老保险产品的覆盖率还不够高。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在扩容的同时还要扩面,继续加大对公众的吸引力。民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22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鼓励农村居民参加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
国民养老相关负责人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在设计方面,应允许更多类别的保险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满足老百姓,特别是新市民等群体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还应鼓励支持养老保险机构发展养老投顾服务,推动个人养老金从“卖产品”向“提供账户解决方案”转变,以投顾服务帮助客户实现养老资产的科学合理配置。
“同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自建互联网运营平台的方式,加快互联网产品服务的推广。与个人养老金投顾业务相结合,通过提供专业化的养老规划咨询服务,基于个体差异,向不同风险偏好特征、不同养老需求的人群提供个人养老规划服务,帮助他们作出科学决策。”该负责人表示。
当前,个人养老金市场进入黄金发展期,银行、保险、券商、基金等机构积极参与其中。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认为,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关键在于承担个人养老金投资业务的各家养老金融公司要加强研发适合公众投资意愿、长期持有、收益良好稳健的养老金产品,通过提高个人养老金投资收益率和对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全程免税来增强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吸引力,提高个人养老金投资规模。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要在收益表现上发挥优势,体现长期资金的价值,抓住具有长期储蓄需求、追求稳健收益的消费者;要在服务端赋能,帮客户触达并提前锁定养老资源,如慢病管理、长期照护等,这是其他金融产品不具备的优势。”一位保险机构相关责任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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