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目标到 2025 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产业规模突破 1500 亿元,产量达到 25 万辆,产业整零比提高至 1∶1,整车产能利用率、企业本地配套率分别提升至 70%、50% 以上;力争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 80 万辆,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达到 80%;建成各类充换电站 3000 座、充电桩 16 万个。
《意见》明确,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全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共享汽车、小型自动挡驾考驾培车、环卫车、城市物流配送车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引导租赁车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中短途客运、邮政快递、机场、城建物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推动 A 级旅游景区在新增和更新景区用车时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外,《意见》称推动老旧车淘汰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研究出台鼓励老旧汽车提前淘汰更新为新能源汽车财政奖励政策,鼓励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载客货汽车淘汰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努力建设网路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理体系,探索制定综合能源服务站、二手车流通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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